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上月參與英國網上論壇時,提及《港區國安法》中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安排有爭議及奇怪。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形容馬道立的說法鏗鏘有聲,而民建聯葛珮帆則批評馬道立的說法不恰當。
葛珮帆。資料圖片
馬道立當時於論壇表示,在司法獨立下,應該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審理案件的法官,而非其他有政治背景的人士來處理。馬道立形容有關條文奇怪,不過他亦補充指有保護措施,例如特首需要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在現任法官中安排指定法官。
梁家傑。資料圖片
梁家傑形容馬道立的言論「鏗鏘有聲」。不過葛珮帆則認為有關說法不恰當,且有誤導成份,她認為所有法官均受到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特首任命,有關程序與基本法規定相符合。
馬道立稱國安法指定法官的做法「奇怪」。資料圖片
而有關國安法案件的排期、處理、法官委派均是交由司法機構決定,看不出指定法官做法違反《基本法》內17條有關保障司法機構的條文,因此對馬道立的「奇怪」論感到匪夷所思。
梁家傑(左)讚說法鏗鏘有聲,葛珮帆(右)則批說法有誤導成份。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