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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涉阻差辦公兼襲警 警員供稱遭踢腹失平衡跌出警車

社會事

女律師涉阻差辦公兼襲警 警員供稱遭踢腹失平衡跌出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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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涉阻差辦公兼襲警 警員供稱遭踢腹失平衡跌出警車

2021年04月23日 14:20 最後更新:14:22

警員作供指,被告於警車內「郁嚟郁去」兼大叫。

56歲女律師涉於前年9月在旺角拒付的士車資後,阻撓及腳踹調查交通警,被控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襲擊警務人員兩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疑被女律師用踢踹的警員作供指,被告於警車內「郁嚟郁去」並叫喊警察非禮、強姦等,又突然以右腳踹向他腹部位置,令他失平衡跌出車外,膊頭撞向欄杆。

證人警員鄭則安。

證人警員鄭則安。

控方證人在當日被襲的警員鄭則安指,當時被告陳綺玲拒付的士車資,無視警長要求,拒絕出示身分證並欲離開現場。她隨後情緒激動癱倒在地,3名警員合力扶被告上警車後,被告繼續「郁嚟郁去」,並用腳踹向鄭的腹部位置,由於車門未有關上,鄭跌出車外並撞向欄杆,鄭其後前往廣華醫院驗傷,其腹部近腰位置有輕微觸痛。

被告陳綺玲。

被告陳綺玲。

陳綺玲親自盤問證人鄭則安時,質疑證人身高達1.8米,體重約70公斤,而自己只高約1.5米,身形嬌小,反問證人被踹出車廂,「覺唔覺得肉酸」。暫委裁判官曾宗堯隨即糾正指此為個人意見。被告續指,在身形懸殊下她不可能把警員踹下車,但證人不同意。聆訊今午再續。

被告陳綺玲(左);證人警員鄭則安(右)。

被告陳綺玲(左);證人警員鄭則安(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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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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