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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搗德己立街樓上酒吧超時營業 非華裔男負責人被捕

社會事

警搗德己立街樓上酒吧超時營業 非華裔男負責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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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搗德己立街樓上酒吧超時營業 非華裔男負責人被捕

2021年04月25日 10:45 最後更新:10:46

21名男子及15名女子涉違限聚令。

中區警區牌照組和中區雜項調查隊聯同機動部隊人員昨晚(24日)巡查區內多間餐飲業務處所,提醒處所經營者、從業員和市民嚴格遵從防疫規例,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中,警方拘捕了1名非華裔男負責人並向36名涉違反限聚令的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在行動中,發現一間位於德己立街一商業大廈的樓上酒吧違規繼續營業,遂拘捕上址一名26歲非華裔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警搗德己立街樓上酒吧超時營業。警方圖片

警搗德己立街樓上酒吧超時營業。警方圖片

另外,21名男子及15名女子,年齡介乎16至39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警方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他們當中有2男3女未滿18歲,因此該名男負責人亦涉嫌違反《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109B章)第28條准許任何未成年人在任何領有牌照處所飲用令人醺醉的酒類及第37條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該名男負責人將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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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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