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中,包括7名學生。
理工大學校園前年反修例風波中爆發激烈衝突,事後有逾千人被捕,當中部分人「踢保」,「O記」追究黑暴昨(26日)再採取行動,拘捕21名拒保候查人士,各人已被落案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下月初提堂。據了解,被捕者中包括理大生、應屆DSE考生及涉駕「家長車」接走示威者的司機。
前年11月17日開始,理大校園遭逾千名示威者佔領,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消息稱,昨清晨5時開始,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人員持涉案的踢保者名單,逐家逐戶登門拘捕共21名男女,他們涉嫌在前年的「理大圍城」事件中,意圖協助示威者逃走而被捕,各人其後「踢保」。
前年「理大圍城」,警方再拘捕涉嫌協助示威者逃走的「踢保」人士。
據了解,被捕人士中,包括7名學生,消息指分別是理大三年級生、四年級生、副學士二年級生,以及3名應屆DSE考生及一名中五生;其餘人士分別報稱是財務顧問、銀行經理、商人、地盤工人及文員等。據悉,部分被捕人士涉駕駛「家長車」於理大外接走示威者;消息又指,涉案者尚有一名女子,她曾在理大當義務急救員,現已逃亡離港。
警方指出,21名拒保候查人士,包括13男8女(17至41歲),涉嫌於19年11月18日在何文田一帶,意圖協助理工大學內的人士逃避警方逮捕,眾人已各被落案起訴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將於下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將於下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沙田區議員趙柱幫昨在facebook帖文指,收到一名於理大事件入過理大、現時已流亡的女義務急救員消息,指其家人通知她,昨清晨5時許有警員上門拘捕。同時,亦有另一名涉及理大事件的人士,指昨晨接獲家人通知有警員上門,惟該名人士已搬離原本居所。
前年11月17日開始,理大校園遭逾千名示威者佔領,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7日開始,理大校園遭逾千名示威者佔領,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警方封鎖理大長達13日,期間有人協助示威者逃走。理大解封時,警方在校園共檢走近4000枚汽油彈、逾千件爆炸品及500多件武器等;理大事件共有近1400人被捕,當中有135人為聲援人士,警方去年9月起訴28人非法集結罪。至於在反修例事件中,警方共拘捕約10,000人,其中2500多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處理。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灣仔法院。BP圖片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於內地服刑,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面對司法程序。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指,兩案涉及獨立控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46個月。
法官練錦鴻認為,各被告不可能不知道爆炸品會對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本案有計劃地部署、精確分工,參與者多於5人,鄧棨然為領導角色。雖然涉16枚汽油彈材料,相信被告等人沒製造更多汽油彈,只是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被告等人於社運期間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對抗警方,法庭就此罪判囚34個月。
「12港人」之一的鄧棨然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又指出,被告被捕後計劃逃離香港司法管轄,整個計劃中擔當重要角色,例如買船、安排潛逃路線等,被告之前並無航行經驗及牌照,只有8小時理論及實習便貿然出海,不但為自己生命犯險,亦為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又斥責被告協助同船人士逃避刑事責任。另外,法官又指,被告在內地被判刑是「自作自受」,並沒理由因此減刑。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出錯誤決定,但當時30歲的被告有歷練及社會經驗,不能推說年少無知,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年。
案情指,2019年9月30日晚,鄧棨然進入灣仔金樂大廈地下大堂後被警員截停,警方進入涉案單位,發現存放了一些半製成的汽油彈和製造汽油彈的材料等,手機顯示群組成員於9月初謀劃在「安全屋」內製造汽油彈,計劃在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另外,被告連同廖子文、鄭子豪、喬映瑜等共12人,計劃於2020年8月23日經海路潛逃到台灣,鄧棨然把快艇開往布袋灣接載其他人,之後進入內地水域被截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