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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專家: 打疫苗後仍感染 不代表疫苗沒有作用 西安實例可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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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專家: 打疫苗後仍感染 不代表疫苗沒有作用 西安實例可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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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專家: 打疫苗後仍感染 不代表疫苗沒有作用 西安實例可以說明

2021年05月01日 11:17 最後更新:11:34

任何疫苗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免疫,接種疫苗後,因個別人的原因抗體滴度不夠,或發生高危暴露,都存在被感染的風險。但是,患者被感染後只表現出了較為輕微的症狀,且病程短,這些都因為接種疫苗後已發揮保護作用。

中國疾控中心研究員張宇。

中國疾控中心研究員張宇。

中國疾控中心研究員張宇就接種疫苗後仍然感染的問題作了深入分析。

4月20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周報》在線發表了一份報告,報告內容是關於西安市一名醫院檢驗人員在已接受了兩劑新冠疫苗後,仍感染了新冠病毒的調查。報告中指出該病例的出現原因是,她在發病前5天可能暴露於有英國變異病毒株的環境。

調查報告很簡短,但很多人看過之後有不少疑問,比如說,為什麼注射了新冠疫苗還會被感染?英國變異病毒是不是傳染性更強?如果注射了新冠疫苗後還是不幸感染了病毒,症狀是否會減輕等等。今天咱們就來解讀一下。

先回顧一下事情的始末。據陝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消息,3月18日凌晨,西安市報告1例封閉隔離病區本土確診病例。該病例是一個醫院檢驗人員,在3月3日核酸檢測陰性,之後在3月4日開始進入封閉隔離病區,一直在封閉隔離狀態下工作和生活。而該染病醫院檢驗人員工作的醫院屬於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且她主要負責隔離病區內患者的核酸採集、實驗室檢驗工作,存在高暴露的風險。專家組通過對她的工作的環境、工作的流程,暴露病毒風險、病毒基因測序等多方面入手,做出了上述4月20日的調查報告。

一、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確實是預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途徑,但接種之後仍存在被感染的風險

首先,任何疫苗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免疫。

疫苗是將病原微生物如細菌,病毒及其代謝產物,經過減毒,滅活或利用人工轉基因的方法製成的,用於預防傳染病的自動免疫制劑。它保留了病原體刺激動物體免疫系統的特性,當人體接觸到這種不具傷害力的病原體後,免疫系統便會產生一定的保護物質,如免疫激素、活性生理物質、特殊抗體等。當人體將來再次接觸到這種病原體時,人體的免疫系統便會依循其原有的記憶製造更多的保護物質,來阻止病原體的傷害。

注射疫苗刺激身體產生抗體。

注射疫苗刺激身體產生抗體。

目前,全球所有新冠疫苗都是採用這種原理,而發揮作用的前提就是,注射之後要產生足夠效度的抗體。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之後,絕大部分人體內會產生抗體,能夠有效預防感染,但仍有少數接種者不產生抗體或抗體滴度不夠,存在被感染的風險,這種情況一般與個體差異有關。新冠疫苗接種後也確實存在這種情況,例如4月15日美國疾控中心公佈,美國約有7850萬人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其中發現有5800人(佔0.0074%)接種疫苗後仍感染了新冠病毒。

其次,從現有數據來看,新冠病毒疫苗對英國變異新冠病毒是有效的。

這種新冠病毒新的變種被稱為B.1.1.7,最早在英國被發現,根據英國官方的數據,它的傳染性確實更強,早在今年一月份就在全球70多個多家被發現。儘管如此,並沒有直接證據表明現有疫苗對其有效力降低了。在本次西安發生的新冠病毒感染事件中,包括患者在內的31名醫護人員,在完成新冠疫苗2劑次接種14天後,均呈現血清新冠抗體陽轉,即是受疫苗刺激產生了抗體,即使是確診的醫院檢驗人員發病2天後的抗體滴度也極高,說明疫苗對英國變異新冠病毒株是有效的。

二、既然疫苗有效,為何這名檢驗人員會感染?疫苗到底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疫苗在接種後發揮的作用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是激活體內免疫系統,降低被感染的幾率。二是使體內產生相應的抗體以及激活的免疫細胞,最大程度上降低侵入的病原微生物數量,從而減輕感染的症狀,或減少發生重症的風險。

在西安出現的上述病例中,患者在接種了兩劑疫苗後具有較好的抗體滴度水平,但仍出現了感染的情況,分析原因,與其檢驗工作的高危暴露關係密切。醫護、病原檢驗等職業存在高暴露的風險,接觸的病毒量較大,被感染的機率自然也就增加。但是,患者被感染後只表現出了較為輕微的症狀,且病發過程短,這些都可能與接種後疫苗發揮的保護作用有關。

總之,新冠疫苗接種後偶發感染不應影響對其有效性的判斷。目前世界範圍內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對於公眾而言接種新冠疫苗仍是最為有效的保護手段。此外,即便已經接種了新冠疫苗,仍應做好佩戴口罩、少聚集等預防措施。




毛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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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隔離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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