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阿媽係佢前女友
不少戀愛男女在談婚論嫁時,就會帶另一半去見父母,不過最近台灣一名女子帶男友去見自己的媽媽時,卻遭遇了最尷尬的事,原來媽媽竟跟男友交往過,而她恍然大悟,明白「此前男友多次說過她長得像其前女友」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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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台灣女網友在FB群組「爆笑公社」發文,表示目前交往了一位大4歲的男友,而對方曾跟她提及自己交往過比他年長17歲的女朋友,更指她長得很像前女友,令樓主感到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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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近他們計劃結婚,女網友於是帶男友回家見媽媽,誰知兩人一見面竟十分尷尬,她也一頭霧水不知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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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這位女網友才被告知,原來自己的媽媽正是男友口中那位「前女友」,驚人的巧合令她驚訝不已,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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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電視劇般曲折的劇情讓網民們見了也忍不住留言表示「傻眼……呵呵到極點」、「這下尷尬了」、「分手吧,不然以後他罵你三字經,你只能吞忍無法提告,因為那是事實!」。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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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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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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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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