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傑質疑該選舉、投票或點票程序違反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

前年區選落敗的民建聯洪志傑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指投票站主任在選舉結束後的67分鐘禁止兩名候選人及點票代理人進入票站,質疑該選舉、投票或點票程序違反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洪志傑出庭供稱,在投票站轉為點票站期間,洪的監票人不在場,當時對手李予信的支持者投訴選舉主任,「不單止我依邊覺得不公!對家都覺得不公義!如果播到片就知公道自在人心」,「我只不過係一個卑微嘅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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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傑(左)。

洪志傑質疑該選舉、投票或點票程序違反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

洪志傑(左)。

選舉呈請人為二○一九年區議會選舉東區(錦屏)候選人民建聯洪志傑;首名答辯人是勝選的公民黨李予信,次答辯人為東區區議會選舉主任陳尚文。

李予信。

洪志傑投訴指,選舉當晚九時半至十時半進入票站人數的官方資料,與洪的選舉助理目測的到場人數不符,而選舉主任選舉結束後晚上十時三十八分直至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趕走洪的監票人及點票代理人離開票站,故其監票人及點票代理人無法在該時段監視票箱,票站主任亦沒有通知點票代理人有關任何未發出的選票、已發出但被棄置的選票,或任何被撕碎的棄置選票之事宜。

李予信。

洪指根據其助理的說法,選舉當晚九時半至十時半的目測進場人數近三百多人,其中包括小朋友及工作人員。洪稱:「數到三百幾人入票站,但就有四百幾票,個百幾票從何而來呢?三百幾人又有小朋友又有工作人員,票只會少過唔會多過!」。洪指該時段有三百多人搭𨋢上樓投票,但堅決不同意有人以行樓梯等其他方法上樓投票,洪指票站人員封鎖了樓梯,不認為有人會不跟搭𨋢上樓投票的指引繞路上樓。

民建聯洪志傑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

民建聯洪志傑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

洪志傑(左)。

洪志傑(左)。

選舉呈請人為二○一九年區議會選舉東區(錦屏)候選人民建聯洪志傑;首名答辯人是勝選的公民黨李予信,次答辯人為東區區議會選舉主任陳尚文。

洪志傑(左)。

洪志傑(左)。

洪志傑投訴指,選舉當晚九時半至十時半進入票站人數的官方資料,與洪的選舉助理目測的到場人數不符,而選舉主任選舉結束後晚上十時三十八分直至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趕走洪的監票人及點票代理人離開票站,故其監票人及點票代理人無法在該時段監視票箱,票站主任亦沒有通知點票代理人有關任何未發出的選票、已發出但被棄置的選票,或任何被撕碎的棄置選票之事宜。

李予信。

李予信。

洪指根據其助理的說法,選舉當晚九時半至十時半的目測進場人數近三百多人,其中包括小朋友及工作人員。洪稱:「數到三百幾人入票站,但就有四百幾票,個百幾票從何而來呢?三百幾人又有小朋友又有工作人員,票只會少過唔會多過!」。洪指該時段有三百多人搭𨋢上樓投票,但堅決不同意有人以行樓梯等其他方法上樓投票,洪指票站人員封鎖了樓梯,不認為有人會不跟搭𨋢上樓投票的指引繞路上樓。

李予信。

李予信。

民建聯洪志傑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

民建聯洪志傑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