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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黃偉然涉製造爆炸品 還柙待轉解區院

政事

12港人案黃偉然涉製造爆炸品 還柙待轉解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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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黃偉然涉製造爆炸品 還柙待轉解區院

2021年05月03日 16:00 最後更新:16:00

被控曾在沙頭角公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12港人案中有10人已先後移交返港,當中黃偉然今就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件押至6月15日以待轉解區域法院的文件。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

黃偉然之前被蒙頭及腰纏鐵鏈押返村屋蒐證。資料圖片

黃偉然之前被蒙頭及腰纏鐵鏈押返村屋蒐證。資料圖片

30歲黃偉然報稱機械技工,被控製造爆炸品罪,指他於2020年1月16日,在沙頭角公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黃偉然與另外11人涉於去年潛逃離境時被截獲。12港人中兩名未成人士首先遣返香港,其餘10人被判囚,當中包括黃偉然在內,8人在深圳服刑7個月後已刑滿出獄,移送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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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喬映瑜承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等3項罪

2024年01月11日 11:30 最後更新:11:36

喬映瑜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控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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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的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轉交香港面對法律程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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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映瑜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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