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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1人踢保再被捕遭控妨礙司法公正 3人缺席發拘捕令

政事

理大衝突21人踢保再被捕遭控妨礙司法公正 3人缺席發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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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21人踢保再被捕遭控妨礙司法公正 3人缺席發拘捕令

2021年05月04日 12:20 最後更新:12:39

前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架車輛,涉嫌協助理大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逃避警方逮捕,7架車上13男8女被捕後部份人拒保候查,上周一再次被捕。21人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被起訴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3名被告伍卓文、黎敬暐和曾瑞娜未有到庭應訊,總裁判官蘇惠德遂應控方要求向3人發出拘捕令。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1日下午再訊,以轉介區域法院,另反對所有被告保釋。據悉警方上周一原打算重新拘捕涉案36人,然而其中15人未能尋獲。

前年11月18日理大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8日理大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21名被告依次為35歲船務主任何英傑、20歲學生林斌、22歲學生伍偉楠、32歲地盤工人冼宏俊、32歲秘書林施雅、23歲地盤工人梁卓鋒、20歲理財顧問陳俊鋒、25歲文員麥韜 、報稱無業的33歲伍卓文、20歲學生利文熙、17歲學生黃筠喬、41歲商人張頌熙、30歲銀行經理梁穎欣、26歲網頁設計員劉淑華、22歲學生黃琪峰、21歲外賣員林鑫濤、34歲物業管理黎敬暐、32歲客戶服務員曾瑞娜、18歲學生卓琬宜、24歲項目助理黎靖言及17歲學生陳宇晴。21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眾人入庭前需經過安檢,有別於以往裁判法院慣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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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理大衝突至今182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其中4男2女各判囚5年

2023年10月31日 15:49 最後更新:16:02

6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0個月。

於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6名被告(4男2女,案發時17至27歲)。6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出席記者會時表示,這宗暴動案件,源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的理工大學暴動事件。案發當日即是2019年11月18日,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去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在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當晚約10時半左右,有約2000名示威者和警方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雨遮及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警方於是進行圍捕行動,拘捕了一共213名被告人,並且控告這213名被告人「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而31日就是第13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3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已認罪,他們在2022年10月25號,已經被判監45個月。而另外6名被告人(包括4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案發當時年齡介乎17至27歲) ,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1日被判60個月監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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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崇禮高級督察指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182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53 名被告判29-64個月監禁,其餘18人正等候判刑。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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