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交由灣仔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
警方早前接獲多宗市民報案,表示曾接獲自稱為警員或內地官員的來電,指稱他們因涉及不同的刑事案件而需要提供個人資料作資產審查。其中有受害人在案件中損失約9萬5千元。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電話騙案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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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陳德明指,灣仔警區在今年4月21日至5月3日,共收到99名市民報案或查詢,指近日收到一名陌生男子的來電,對方先後自稱分別是警察總部或是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警員,並且能提供相關警員的姓名及編號,對話中騙徒訛稱事主在內地涉及一些刑事案件,包括思疑變賣個人資料,作為洗黑錢的用途,又或聲稱事主在內地的銀行戶口拖欠卡數。
警方講述案情
在過程中騙徒能說出事主的全名,部分事主的出生日期或香港身分證號碼頭3個號碼,當事主否認事件後,電話會被轉駁至由一名操普通話自稱是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指事主觸犯了內地法例,需作出資產審查,及把握事主在急於證明清白的心態,會要求他們提供信用卡,及銀行戶口密碼等,以助其洗脫嫌疑,又或提供一個假網站,叫事主提供戶口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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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大部分事主都意識到受騙,於是報警或查詢而揭發案件,只有1人曾登入假網址,提供密碼,損失約9萬5千元。
警方確認案件中無牽涉任何警員相約事主調查案件,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手法是假冒內地官員電話騙案一種。案件交由灣仔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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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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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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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