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涉嫌在灣仔駕駛電單車,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衝越三道警方防線,唐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兩罪」待審。
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律政司引用《國安法》決定該審訊不設陪審團,唐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司法覆核案已排期在5月10日進行一天聆訊,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審理。
案件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審理。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的審訊,將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審理,該審訊將以英語進行,已排期於6月23日開審,預計為期15日。
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有線電視片段截圖)
律政司早前決定《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設陪審團,但未有指明將會是公開或閉門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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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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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