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明日再訊。

16歲男中學生去年5月27日清晨於荃灣因形跡可疑被警員截停,背囊中疑被搜出3包索帶被捕。男生否認1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警員作供指當日巡邏時看見被告等2人穿校服在沙咀道來回踱步,背囊腫脹,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並搜出索帶、頭盔、防毒面罩及黑色衣物等大量物品,但亦同意辯方指被告全程表現合作。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員陳啟立。

警員陳啟立。

警員陳啟立(音譯)憶述,案發前網上曾有人號召堵路及阻塞交通工具,發動「大三罷」,案發當日清晨6時半左右偕隊員巡邏至荃灣沙咀道鹹田街交界,看見2名男生包括手持藍色長傘的被告,穿著校服在翡翠廣場外來回踱步,各自均背著腫脹背囊,2人看見警員後加速前行,左轉入沙咀道,遠離警員方向。陳續指當時認為2人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在被告背囊中搜出3包涉案索帶、黑色戰術頭盔、2個護目鏡、2個防毒面罩、濾罐、2個護㬹、 1樽液體外貼手寫「生理鹽水」標籤、2對黑手袖和2塊黑面巾等。陳查問物品有何用途時,被告回應「冇嘢講」,陳遂以遊蕩及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拘捕被告,帶返荃灣警署,而最終荃灣全日沒有出現堵路。

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資料圖片

辯方盤問時向陳指出被告案發時曾提過自己打算去大鴻輝中心買早餐,惟陳回答指已經忘記。陳同意被告被截停全程表現合作,但否認持傘者為被告同行朋友。

辯方傳召被告的胞兄作供,指案發前一晚曾叫被告前往其位於葵涌的工作室幫忙收拾裝修後的物品,直至凌晨1、2時,因為知道弟弟翌日要上學,便讓他在工作室留宿。當時,胞兄將三包有藍色貼紙的索帶交給被告,以便轉讓給父親於家中種植盆栽之用。

胞兄續指,其工作室案發時正在裝修,偶爾會叫弟弟回工作室幫忙,而該三包索帶是水電師傅用剩的物資,因為知道父親有需要使用,自己當天未必能即日回家,因此託弟弟代為轉交。他透露弟弟比較善忘,便叮囑被告即時把索帶收入背囊。

案發時15歲中三男生被控於去年5月27日在荃灣沙咀道莎樂美餐廳外保管3包索帶,無合法辯解而意圖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

案件押後至明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