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3管理祖堂土地司理 無修葺危險斜坡罪成判罰6萬元

社會事

3管理祖堂土地司理 無修葺危險斜坡罪成判罰6萬元
社會事

社會事

3管理祖堂土地司理 無修葺危險斜坡罪成判罰6萬元

2021年05月06日 16:28 最後更新:16:51

負責管理祖堂擁有的一幅土地的3名司理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危險斜坡修葺令,上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合共6萬元。

屯門法院 (資料圖片)

屯門法院 (資料圖片)

有關案件涉及位於元朗私人地段的兩幅斜坡及一幅擋土牆,共長約90米,高度約5至6米不等。鑑於有關斜坡及擋土牆可能變得危險,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要求在命令發出日期起計兩個月內委任一名認可人士及一名註冊岩土工程師統籌及監督按照獲屋宇署批准的補救工程建議,並須於7個月內完成有關工程。

3名司理在屯門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合共6萬元。資料圖片

3名司理在屯門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合共6萬元。資料圖片

有關土地擁有人曾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跟進該危險斜坡修葺令,惟被委任的認可人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未能於合理時限內完成所須的工程,儘管期間屋宇署不斷重複發出催辦通知書。其後,該認可人士的名字從認可人士名冊中刪除,但土地擁有人並沒有委任另一名認可人士繼續跟進所須的工程。屋宇署遂向該3名司理提出檢控,他們於4月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各罰款2萬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指,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危險斜坡修葺令是嚴重罪行,並可導致嚴重後果,署方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提出檢控。該署會繼續就未獲遵從的危險斜坡修葺令採取執法工作,以保障公眾安全。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政府將檢討《建築物條例》 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

2023年11月15日 13:52 最後更新:14:30

政府表示將檢討《建築物條例》並提出修訂建議,以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以加強保障建築工程安全。

修訂建議包括簡化轉介予紀律委員會的程序、研究同步進行檢控和紀律處分的可行性、亦會考慮提高紀律處分罰則,例如停牌期限、罰款水平以及譴責條款等。

就私人發展項目,屋宇署去年底調整程序,如果註冊承建商涉及建築工程有關的致命事故,即使未被定罪,其註冊續期的申請亦會轉交予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發展局一直有就「認可名冊」內的承建商作出規管,如果相關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不論刑事檢控完結與否,局方會及早採取行動,包括暫停投標資格或從「認可名冊」中除名。在工務工程招標制度方面,有關部門除了考慮標價外,工地安全是重要的考慮因素,有關評分可佔整體技術評分約三成。發展局本月亦引入新評審標書機制,如果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即使並非發生在工務工程工地,其工地安全的相關技術評分將會被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