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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藏雷射筆判囚半年 官:有機會鼓動他人觸發衝突

政事

保險經紀藏雷射筆判囚半年 官:有機會鼓動他人觸發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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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藏雷射筆判囚半年 官:有機會鼓動他人觸發衝突

2021年05月07日 17:24 最後更新:17:24

裁判官指被告無悔意,法庭判刑時亦需考慮到潛在風險,其行為有機會鼓動其他人效應,繼而引發衝突。

有網民於前年平安夜發起「和你shop」,期間一名男保險從業員在灣仔被搜出雷射筆,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於沙田法院判刑。崔美霞裁判官指,被告當日帶備雷射筆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有機會鼓動其他人效應,觸發衝突,案情嚴重,最終判被告即時監禁六個月。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許成(24歲)被控於前年12月24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及正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保險經紀藏雷射筆判囚半年 官:有機會鼓動他人觸發衝突

保險經紀藏雷射筆判囚半年 官:有機會鼓動他人觸發衝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家人及導師均形容其為人孝順、勤奮、負責任及樂於助人,絕對沒有意圖傷害任何人,不希望本案影響其前途。而涉案雷射筆並非容易傷人的武器,且案發時一直藏在被告的背囊中,警方亦沒有在其身上搜出任何防具及武器。另當日的遊行雖然未經批准,但一直是和平及有秩序地進行,被捕的約100人當中亦沒有被搜出任何違禁品,因而該示威不會升溫成衝突。惟裁判官反駁:「唔係大家都手持武器先會升溫」,辯方表示同意,但強調本案是同類罪行中最輕微的。

雷射筆。資料圖片

雷射筆。資料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指,當日示威多於100名人士參與,被告帶備雷射筆、戰術板等到場,明顯有計劃犯案,及傷害他人。雖然雷射筆是藏於背囊中,但要取用亦絕非困難。另被告自言有深切的悔意,但裁判官認為這僅僅是因為害怕家人擔心,他至今仍否認當日有傷人的意圖。由於被告沒有悔意,法庭判刑時亦需考慮到潛在風險,其行為有機會鼓動其他人效應,繼而引發衝突,最終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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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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