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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列清單叫男友送禮給未來外母 港男:自己媽媽都未敢咁過份

社會事

女友列清單叫男友送禮給未來外母  港男:自己媽媽都未敢咁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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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列清單叫男友送禮給未來外母 港男:自己媽媽都未敢咁過份

2021年05月08日 20:42 最後更新:05月09日 14:21

臨近母親節,相信不少人都購買禮物給母親,而有些人更會送禮物給未來外母或奶奶。一名男網民早前大呻,指女友列出一張禮物清單,要求他從中挑選一件家電贈送給未來外母。男事主大感不忿,直言「我自己媽媽都未敢咁過份,佢憑乜?」。

港男直斥做法「痴線」,明言不會送禮物。資料圖片

港男直斥做法「痴線」,明言不會送禮物。資料圖片

事主周二(4日)於香港討論區以「女朋友整咗個 LIST,叫我母親節揀一樣送俾佢媽媽」為題發文,指母親節當日將要到女朋友家中吃飯,而女友事前將一張禮物清單傳送給事主觀看,事主起初沒有理會,但女友竟不斷追問他有沒有觀看清單。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原來女友是希望事主從清單中挑選一件禮物給她的母親,「我睇一睇,都係一啲家庭小電器,例如風筒、吸塵器、氣炸鍋之類」,女友強調指「仲話啲嘢都唔難買,是但去一間電器舖都有,不過要買返佢指定嗰啲,唔好買同類但唔同牌子嘅嘢,因為佢媽媽唔鍾意」。

港男稱女友列禮物清單,要求他送禮物給她的媽媽。資料圖片

港男稱女友列禮物清單,要求他送禮物給她的媽媽。資料圖片

事主聽後大感不滿,直言做法過份,又堅決表明不會送禮物,「我自己媽媽都未敢咁過份,佢憑乜?如果佢媽媽要買就自己嚟同我講呀嘛!」。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不少網民都認同事主的做法,「當你提款機?」,亦有網民認為母親節買禮物送給未來外母不算過份。

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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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車長疑邊揸車邊睇片 轉綠燈開車都繼續播 網民鬧爆:炒得!

2024年04月18日 11:30 最後更新:11:51

有巴士車長疑將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放在軚盤前方,一邊揸車一邊睇片。網民鬧爆:炒得!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巴士車長疑邊開工邊睇片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大埔TAI PO」以「巴士車長好悠閑」為題上傳片段,當時巴士停在交通燈處等候,片主則坐在巴士上層靠窗的位置,片主向下拍攝到一旁另輛巴士的車長位置。影片顯示,當時該巴士車長軚盤前方放置一部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正在播放影片。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影片未顯示巴士車牌號碼

由於當時交通燈為紅燈,兩輛巴士也是停車狀態,但當交通燈號轉綠時,該巴士車長仍然沒有關掉影片,而是一邊播放影片,一邊駕駛巴士。不過片主並沒有影到該巴士屬於哪間巴士公司,及巴士的車牌號碼。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離譜行為引發網民強烈不滿及擔憂

影片曝光後,不少網民譴責車長罔顧乘客安「炒得啦! 5怪得之架巴士5記等扭呔」、「怪之得咁多意外啦」、「超級不負責任!」、「喺我遇到一定投訴佢」、「唔應該縱容」、「又真係過份左」、「冇車牌有鬼用」、「報警未」。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涉事巴士車長或已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42(1)(g)條,汽車正在移動時,駕駛者不得以他本人手持或置於他的頭與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也不得以他本人手持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的任何附件。觸犯該條可處罰款2,000元。而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列明,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帖文來源:Facebook群組「大埔TAI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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