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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武器庫案1男生認罪囚3年2月 官:以身試法須付代價

政事

灣仔武器庫案1男生認罪囚3年2月 官:以身試法須付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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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武器庫案1男生認罪囚3年2月 官:以身試法須付代價

2021年05月10日 11:21 最後更新:12:05

警方當日檢獲大量汽油彈。

警方前年11月初搗破灣仔一所武器庫,並起訴4男1女一項串謀縱火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其中一名男學生今於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葉佐文法官指被告以身試法須付出代價,且涉案物品藏於商住大廈中,有發生火警的危險,最終判被告囚3年2個月。

警方當日檢獲大量汽油彈。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檢獲大量汽油彈。資料圖片

葉官判刑時強調,涉及汽油彈的罪行十分嚴重,被告以身試法須付出代價。汽油彈是極度危險及易燃的物品,而涉案物品藏於一個商住單位內,有導致火警的危險,且案中5人有計畫犯案,案情嚴重。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大學修讀公共行政及政治學士,與父母及妹妹同住。現已明白犯法以表達政治訴求,只會加深社會矛盾,不會解決問題。被告在還押的18個月內,參與了在囚人士學習計畫,閱讀了不了文學相關書籍,並完成了詳細的讀書報告。另被告家人、師長及朋友等均形容其為一個關心社會、樂於助人、聰明及勤力的人,均相信被告犯案只是一時衝動。

案情指,一名名為「Wing Long Wong」的人士在前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透過Airbnb 租用涉案單位。警方刑事情報科人員於11月2日就單位進行監視行動,同日下午3時決定採取行動。兩名警員在單位門外,察覺有濃烈汽油味傳出,要求單位內人士開門,惟不獲回應,遂破門而入。

而在大樓外觀察的警員發現,單位內的男女走到露台位置,跳至3樓簷篷再跳至3樓平台,並遭一名不知名人士拍下過程。當時,一名俄羅斯籍男子身處3A室,他目睹並透過片段確認,上述5人是從3A室的露台外衝入其單位內,他們當中有人受傷,並曾要求留在其單位內,但俄籍男子拒絕並要求他們離開,5人最終從單位正門離去。其後,警員在附近一間餐廳內發現並拘捕被告。

被告莫禮滔(22歲,學生),承認於2019年11月2日,當警務人員破門進入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F室的處所期間,在該處保管59個汽油彈,79個玻璃瓶每個載有白色廢棉、50個玻璃樽、約4.6公升含柴油液體、約1公斤含異丙醇液體、約4.9公斤含汽油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莫禮滔承認控罪判囚。

莫禮滔承認控罪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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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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