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女共欺詐防疫抗疫基金11萬港元資助。
2男女去年串謀偽稱營運「易搵公司」及「調理農務公司」的零售及美甲業務,欺詐防疫抗疫基金11萬港元資助,分別被控串謀欺詐等共3項罪名。42歲男子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欺詐罪及1項串謀欺詐罪,裁判官羅德泉形容被告犯案猶如趁火打劫,終判囚10星期。同案36歲美甲店女東主則獲控方撤銷起訴誤導警務人員及串謀欺詐罪。
2名被告為42歲男子李鈺楠及36歲女子余淑芳,李承認在2020年3月23日至5月25日期間,虛假聲稱自己於大角嘴大同新村大眾樓一個單位內營運電子產品零售公司「易搵公司」,令政府向其發放8萬港元資助,及在2020年5月10日至7月15日,與余串謀以不誠實手段欺詐特區政府,虛假聲稱李於大眾樓同一單位內營運一間名為「調理農務公司」的美甲店,誘使政府向其發放3萬港元資助。余原另被控在2020年8月27日在香港警務處新界南交通總部報案室內向女警何潔盈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訛稱自己從來沒有把自己位於荃灣荃立方的美甲店「Art Nail」借給他人用作申請政府資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