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老牌百貨公司先施去年5月宣布中資公司偉祿集團作出附帶先決條件之自願現金要約,以收購先施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而先施大股東Win Dynamic去年10月答應無償送贈賣出逾6.63億股份的逾2.6億元得益,讓先施集團作營運資本。偉祿集團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Win Dynamic有法律義務支付先施集團逾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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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偉祿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被告為先施主要股東Win Dynamic Limited 。入稟狀指,Win Dynamic Limited實益持有先施662,525,276股,相當於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約50.42%,而偉祿與Win Dynamic在2020年10月達成協議,Win Dynamic同意把收取銷售所得款項淨額260,442,992港元,無償轉贈予先施集團。

偉祿入稟要求頒令先施大股東履行法律義務 無償轉贈先施逾2.6億

偉祿入稟要求頒令先施大股東履行法律義務 無償轉贈先施逾2.6億

根據早前報道指出,Win Dynamic曾去信先施,指涉案契據是由Win Dynamic受到不當影響及威迫,並且在概無獲給予獨立法律代表或適當意見的情況下簽立,而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265D條,該契據屬於一項遜值交易,謹此宣布該契據屬無效且即時取消。另外,偉祿集團上周五(5月7日)亦促請先施盡其所能在5月10日前償還1.5億元貸款融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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