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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會否取締支聯會及民陣等組織 林鄭:視乎法庭裁決

政事

被問會否取締支聯會及民陣等組織 林鄭:視乎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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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會否取締支聯會及民陣等組織 林鄭:視乎法庭裁決

2021年05月11日 15:06 最後更新:15:07

依法辦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記者會時,被問及未來會否取締支聯會、民陣以及《蘋果日報》。林鄭稱政府會「依法辦事」,最終仍要視乎法庭的裁決。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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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政府現時沒建議要取締支聯會、民陣及《蘋果日報》,她重申政府會「依法辦事」,即是要由法庭視乎證據後,再作出裁決。林鄭月娥稱,當有人違法時,執法部門便會採取行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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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批評「和平集會」一詞被濫用,斥外國傳媒屢發聲明指舉行和平集會來表達政治訴求是無罪,她質疑此舉是漠視了香港的法治基礎,亦違背了他們重視法治的原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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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指要視乎證據來作決定。資料圖片

林鄭指要視乎證據來作決定。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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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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