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關於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
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讚揚林文瀚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在處理公法及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又指其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廣受引用,而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極富經驗,相信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的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政府新聞處圖片
《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現年59歲的林文瀚,1983 年及 1984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於1984年取得大律師資格,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先後擔任區域法院、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在201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
資料圖片
一名學生稱一時貪玩,上網嘗試輸入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人的名字,欲取消他們的器官捐贈登記,他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還柙候判。
衞生署表示,中央名冊累計的登記人數,截至5月31日,共有35萬多人。官網截圖
器官捐贈登記系統23年出現不尋常的取消登記,警方之後拘捕4名男子,其中兩人分別被控刑事損壞等3罪。其中一名男學生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社會服務令並不適用,押後至3月27日判刑,被告還柙候判。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在被捕後表示,因一時貪玩而在器官捐贈名冊上嘗試輸入知名人士的資料,以申請取消器官捐贈登記,包括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等,對象包括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無綫演員曹永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