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壁監獄甲級重犯何毓桓(外號:花柳全),三年前指懲教署施予不合理和不人道的處處針對,申請司法覆核被拒。何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指懲教署沒收其教科書、宗教書、中英字典、食物等,做法荒謬絕倫,何向法官稱:「我有今日咁嘅下場,六成以上都係被文化大革命害嘅」,「我自問記性好、悟性唔差,相信唔洗揸槍搵食,我出獄後揸支筆都呃到兩餐」。上訴庭聽畢其陳詞後,押後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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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毓桓於1992年因藏有軍火搶劫等罪被重判入獄25年,何在服刑期間先後有八次襲擊懲教署職員及在囚人士的暴力行為,又曾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被加監至五十二年多。高等法院兩年前駁回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指出懲教署因何在獄中的暴力行為而作出特別安排,有關安排完全合乎法例賦予署長的酌情權及屬其專業決定,法庭沒有理據去干預。

石壁監獄甲級重犯何毓桓(外號:花柳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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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向法庭解釋犯人有權自修及增長知識,但懲教署沒收其教科書、宗教書、中英字典、食物等,雖然懲教署指何沒有修讀任何課程或申請保留教科書,故在隔離囚禁期間沒收書籍並無不妥,何則表示:「無申請課程就唔可以自學進修架咩?正所謂開卷有益!」,又指「監獄啲伙食差係人都知,我用努力工作所賺取嘅錢買零食都要沒收!」。何因有高度暴力傾向,故被懲教署下令他與其他囚犯「終止交往」,何辯稱自己被單獨囚禁「唔係因為我打人,係我得罪咗官員,佢公報私仇」。何又斥懲教署經常「搬龍門」,形容「信懲教一成就雙目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