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你在海鮮攤、菜市場見過這種螺嗎?
注意!
注意!
千萬勿購買或食用!
因為它已經列入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昌江一美食博主
因為食用並錄製視頻發到網上
被刑拘了!
瓊海警方昨日發佈通報:
2021年5月7日,潭門海岸派出所接到線索舉報,一名微博名稱為「阿壯鍋本人」的博主錄製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視頻,於5月6日發佈到微博、抖音、B站等網路社交平台。潭門海岸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查明該微博博主鄒某壯(男,35歲,昌江人)系廚師兼美食博主,並迅速傳喚鄒某壯和購買“法螺”的吳某清(男,福建人,46歲)到所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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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吳某清於4月26日12時許,在瓊海市潭門鎮富港街港達漁業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店主符某業(男,34歲,瓊海人)處購買了一隻法螺(約15厘米長,螺殼大部分為橘紅色),然後在海鮮市場購買其他海鮮後,駕車返回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鎮,將其購買的法螺贈送給其朋友鄒某壯。
隨後鄒某壯於4月27日將該法螺放入盤中清蒸。烹飪好後,在其朋友協助下錄製食用法螺視頻。5月6日,鄒某壯將所錄製視頻發佈在微博、抖音、B站等網路社交平台。
5月8日,
瓊海警方對涉嫌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犯罪嫌疑人吳某清、
鄒某壯、符某業等3人
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
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為什麼要保護法螺
很多人可能有疑問法螺此前並非保護動物
據了解,法螺作為長棘海星的天敵,是珊瑚的「保護神」對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有重要意義
保護野生動植物人人有責
切勿違法捕撈、食用法螺等保護動物
讓我們共同維護海洋生態系統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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