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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俊宇:最大遺憾由始至終跟梁凌杰講唔到一句說話

政事

鄺俊宇:最大遺憾由始至終跟梁凌杰講唔到一句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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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俊宇:最大遺憾由始至終跟梁凌杰講唔到一句說話

2021年05月14日 14:01 最後更新:14:05

鄺稱自己當時身處一些衝突或失控場面,均可作緩衝作用。

2019年6月15日傍晚,身穿黃色雨衣的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外牆墮樓身亡,今續死因研訊。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指當日由始至終跟梁「講唔到一句說話」是最大遺憾。鄺在庭外表示「(出庭作供)係我唯一可以為凌杰做嘅事」。鄺強調「無嘢重要得過救人」,相信自己作為社工及相關經驗可在場作適當判斷。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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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俊宇當日曾向在場警員表示欲接觸梁凌杰,但遭拒絕。裁判官高偉雄先感謝鄺在短時間內安排時間,抽空出庭作供。鄺作供指,當日下午正在立法會大樓工作,接獲市民求助通知有人在太古廣場危站,「有人可能做傻事,鄺議員你救救佢」。而立法會大樓與大古廣場距離相近,於是立即前往現場,途中遇到大律師伍展邦,鄺續跑到現場。當時並不知道危站者的身分,亦不認識梁凌杰,「邊個都唔重要」不希望有人失去生命,所以趕赴現場,他亦從網絡訊息得知梁危站與政治訴求相關。研訊主任葉志康問鄺,過去曾否處理危站個案的經驗?鄺指在其十多年區議員及社工生涯中,曾數次處理街坊危站個案。

當日4時許到場後立即前往4樓平台,當時警方已設立封鎖線,「好緊張,好想即時接觸到佢」。他在場認出一名相熟女警,向她表示「我想過嚟幫手」,女警回應「明白嘅」,但經請示後拒絕鄺的要求,鄺曾向女警指「你盡量試試」。在平台等候數分鐘後,鄺覺得「唔得喎,發揮唔到作用」,遂走到對面金鐘道馬路觀察情況,嘗試嗌向梁「冷靜啲」等。但因相隔多條行車線,距離比較遠,現場有市民指「聽唔到㗎,無反應」,鄺於是折返4樓平台。

及後有途人向鄺表示「好似跳咗落嚟」,鄺目睹有人倒臥在行人路。鄺形容當時情況時一度感觸,聲音沙啞,他憶述當時情緒崩潰,首次面對處理輕生個案但失敗作結,並與伍展邦乘的士趕往醫院。鄺續指,「一直唔想回憶呢件事」,「好難受嘅事」,「以為可以平安,但嗰日做唔到」。

鄺俊宇指當日欲加入遊說被拒。

鄺俊宇指當日欲加入遊說被拒。

鄺表示自己社工出身,亦曾有處理危站個案的經驗,「幫啲啲都好,好可惜」。鄺續稱,最大遺憾是由始至終跟梁「講唔到一句說話」。

葉大狀又問,會否留意到梁當時手持危險品?鄺表示不清楚,亦「唔覺得佢會傷害我」。葉再問會否考慮即使與梁對話亦未必能達良性效果?鄺強調「無嘢重要得過救人」,相信自己作為社工及經驗可作適當判斷,「最大心願大家都平安」。鄺憶述,當時他身處一些衝突或失控場面,均可作緩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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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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