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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涉暴動罪20人准保釋 分拆兩組明年再審 

政事

理大衝突涉暴動罪20人准保釋 分拆兩組明年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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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涉暴動罪20人准保釋 分拆兩組明年再審 

2021年05月14日 15:18 最後更新:15:23

前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欲「營救」被困校園內的示威者,油麻地有超過二百人被捕,當中20人今就暴動罪提堂。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同意把本案被告分成兩組,每組各10人進行審訊。兩組分別在明年8月8日及10月31日開審,所有被告保釋候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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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被告為黃權龍(23歲)、高晞朗(18歲)、林君悅(17歲)、林子浩(31歲)、李沛翹(26歲)、馬奕熙(20歲)、彭大展(26歲)、宋博通(21歲)、鄧永明(23歲)和董浩霖(24歲),將於2022年8月8日至9月2日審訊,為期20日,同年7月13日進行審前覆核。

前年11月18日理大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8日理大發生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第二組被告為孔君濠(22歲)、桂雋豪(20歲)、黎俊文(22歲)、劉達森(19歲)、李德輝(23歲)、魏健(18歲)、譚樂軒(21歲)、譚文駿(22歲)、譚伯全(25歲)和田浩輝(21歲),將於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5日審訊,同樣為期20日,同年9月1日進行審前覆核。

警方當日在佐敦,油麻地一帶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在佐敦,油麻地一帶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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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譚樂軒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11月19日在寶靈大廈外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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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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