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 google网站。据说此书是南怀瑾先生推荐的一本书。作者陈女士,1939年出生在台湾台中市,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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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约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务。

我是台中市人,从没到过这北台湾的雨港。这里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整日阴阴霾霾。很令人不舒爽,不开朗。

有一天,我们突然接获民众报案,说靠县市交界处的深山里,发现有一具无名女尸。由于刚好是我值班,便约同法医及两名助理,前往现场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我们一行人坐车到山脚下便没路了。大家只好下来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况这罕见人迹的偏僻荒山,处处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艰难。我们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宫般的山间小径。法医和助理不禁摇摇头地告诉我,再走也没用,因为我们真的迷路了。

 我们都十分着急。这时,意外地发现有位妇女朝我们走了过来,“先生、小姐,您们要去哪里?想找谁?”对方问。

“我们是来办案的。听报案民众说,这深山里有位妇女死了,原因不明。我们要找这妇女陈尸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儿,我带路。来,请跟我来!”对方很热忱,很亲切。

 我们颠颠簸簸,又转又绕,不知走了多久,总算到了。这位妇女也挥了挥手自己先走了。我们朝林内进去,果然发现树底下平躺着一具穿着女装的尸体,脖子上的绳索腐烂了。手电筒一照,好恐怖的脸,早已腐烂成坑坑洞洞的骷髅,似乎只剩骨头了。我请助理再照亮一点,以便把整具尸体作个全面观察研判。

当我们把灯光打到最亮时,我们大家都不自禁地异口同声惊叫了起来:“这身打扮,不就是刚刚带路领我们来这儿的那位妇人吗?”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发毛发抖,甚至两脚都僵硬了。同行的法医和助理更吓得面如土色,一张张脸缩得像小橘子一样。

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四人真是归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车,便安定了不少。不久,总算看到了我们的办公大楼,我们互道再见,便各自回自己的单位去了。我跑进自己的办公室,先向上级作个概要的报告,然后喘口气,便开始寻找失踪人口的申报资料。盯着照片一张张看,默默不发一语。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便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么给吓到了。他们都是过来人,心里必然有数;他们问:“你不是说那尸体早已腐烂成骷髅了吗?你连她长个什么样子都没半点概念,又如何能从照片中核对出她到底是谁呢?”

他们原已觉得我傻到这地步,有点好笑。哪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过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说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陈尸现场才分手。怎么会不认得呢?我相信这带路的和那平躺在树底下的应该是同一个人。”

他们听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们后来都真服了我,因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当然,也破了案。因为这妇人不是自杀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问同事:“您们真以为人死就真死了吗?”

                                                                  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个朋友在新店经营电子零件工厂,生意非常兴隆。他决定扩厂,并到大陆投资。

他打电话回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为他的鸿图大展而欢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与他太太抱着不满三岁的小宝宝,一起回南部省亲,并向父母禀报他的新计划,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将来在资金调度上会发生不必要的困难。 

他父母虽然不是什么大财主,但手头尚握有祖产几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钱应该都不是问题。

他来找我办点公事。我说:“打父母念头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说不定还会遭到天谴。”

他说他是独子,将来这些田地也一样是他的,早给晚给都是给。

我很郑重地告诉他,祖产是有毒的,不能花,会遭祖先惩罚。他很生气地顶撞我说:“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简直读的书全白费了。”

我知道再讲也只徒惹人厌而已,干脆闭紧嘴巴不说了。

 星期六,他们一家三口就照原订计划出发了。

星期天,我们事务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来找我了。两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我听了也忍不住哭了。因为我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浓雾中,被两部大车一前一后夹死在中间。车子成了一堆废铁,而他们夫妻也成了一团肉酱。

两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总算把这一段话给交代清楚了。接着,两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们去高速公路警察队领回孩子,因为他们实在不懂法律手续。

我好惊讶:“孩子没死?这哪有可能?”

 原来在连环车祸现场,当大家忙着救人之际,据说,有位年轻太太自称叫OOO,双手抱着这不满三岁的小儿子,亲身快步跑来托付给收费站的小姐,说她有事十万火急,等忙完了,再回来带走小孩。

车祸现场终于一一清理完毕,死的、伤的,也全救了出来。但好久好久,却一直没有人来抱回这小孩。警察透过手提扩音器来大声呼叫,也没看到这位年轻妈妈出现。

这时,警察先生突然想到,会不会是车祸中的受伤者?

果然在名单中找到了这年轻妈妈所说的名字。不是伤者,是死者。她是被夹死在撞烂的车子里头,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夹出来的,所以,认也无法认出来。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车祸现场捡拾的各死者证件全汇集在一起​​,然后叫收费站小姐前往指认,是否确实是在死者里头。

这堆遗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里摔出来的驾照、身份证等。收费站小姐看到一张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轻妈妈,一点也没错。

就这样,警察队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们来领回尸体,领回哭闹不已的小宝宝,领回死者遗物。

收费小姐一脸困惑地问:“那位年轻妈妈如何把小孩抱出来给我?收费站离车祸现场很远,用跑的能到吗?她从头到尾都被夹死卡在撞烂的车子里面,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被夹出来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单独一个人脱困地走了出来,而小孩又为什么半点伤也没有,连轻微擦破皮都没有。到底这小孩是怎么被抱出车子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没想出什么合理的解释,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还有我,也一样找不出任何答案。现场记录也查不出半点蛛丝马迹或线索。

回程,在小孩哭闹声中,我好纳闷:“人死就真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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