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前年國慶日涉嫌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再連同另外6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被控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為期10天,由胡雅文法官審理。案件中午再開庭,10名被告全數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均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
何俊仁批評政府秋後算賬。
林芷瑩要求法庭撤銷6名被告保釋,期間還押候判。胡官分別押後求情陳詞及判刑至下周一及下周五。案件下午續審,將讀出同意案情,播放現場片段,並處理處理保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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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前年國慶日涉嫌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再連同另外6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被控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為期10天,由胡雅文法官審理。案件中午再開庭,10名被告全數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均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
林芷瑩要求法庭撤銷6名被告保釋,期間還押候判。胡官分別押後求情陳詞及判刑至下周一及下周五。案件下午續審,將讀出同意案情,播放現場片段,並處理處理保釋爭議。
今早9時37分,因「818」及「831」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先後出庭,精神不俗,其中梁國雄已剪去一頭長髮。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劉慧卿、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黎智英一對子女等今早亦有到庭支持。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亦補充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指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到稍後日子。
是日聆訊控方再次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黎智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吳文遠,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梁國雄及陳皓桓,大律師吳宗鑾代表李卓人及何秀蘭,大律師布穎琪代表何俊仁、楊森及單仲偕,大律師潘定邦代表蔡耀昌。
何俊仁在庭外表示,2019年8月起,警方一律不批准舉辦任何遊行,但市民有強烈要求向政府表達。他說,10月1日是國慶日,市民應該有權利去發聲,又指當日遊行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他批評政府「秋後算賬」,要將他們放進囚牢,他估計,他們好大機會因為10.1集會或6.4集會等失去自由,但他說,「唔會後悔」,他又說,「因為我哋失去自由,使更多市民和平有序發聲,絕對義無反顧。」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他說,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押,又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交換控罪為公告未經批准集結罪。
瑞典駐港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
蔡耀昌認罪後在庭外稱,會一如既往地面對未來情況。
黎智英女兒(右)。
今早9時37分,因「818」及「831」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先後出庭,精神不俗,其中梁國雄已剪去一頭長髮。
何俊仁。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劉慧卿、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黎智英一對子女等今早亦有到庭支持。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亦補充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指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到稍後日子。
何俊仁(左1)等人涉前年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開審。
是日聆訊控方再次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黎智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吳文遠,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梁國雄及陳皓桓,大律師吳宗鑾代表李卓人及何秀蘭,大律師布穎琪代表何俊仁、楊森及單仲偕,大律師潘定邦代表蔡耀昌。
何俊仁在庭外表示,2019年8月起,警方一律不批准舉辦任何遊行,但市民有強烈要求向政府表達。他說,10月1日是國慶日,市民應該有權利去發聲,又指當日遊行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他批評政府「秋後算賬」,要將他們放進囚牢,他估計,他們好大機會因為10.1集會或6.4集會等失去自由,但他說,「唔會後悔」,他又說,「因為我哋失去自由,使更多市民和平有序發聲,絕對義無反顧。」
陳皓桓。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他說,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押,又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張劍虹。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交換控罪為公告未經批准集結罪。
陳皓桓、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當日涉帶領群眾遊行。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開審。
何俊仁批評政府秋後算賬。
左起:何俊仁、蔡耀昌、楊森、吳文遠。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