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前年國慶日涉嫌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再連同另外6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被控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為期10天,由胡雅文法官審理。案件中午再開庭,10名被告全數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均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
何俊仁批評政府秋後算賬。
林芷瑩要求法庭撤銷6名被告保釋,期間還押候判。胡官分別押後求情陳詞及判刑至下周一及下周五。案件下午續審,將讀出同意案情,播放現場片段,並處理處理保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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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前年國慶日涉嫌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再連同另外6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被控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為期10天,由胡雅文法官審理。案件中午再開庭,10名被告全數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均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
林芷瑩要求法庭撤銷6名被告保釋,期間還押候判。胡官分別押後求情陳詞及判刑至下周一及下周五。案件下午續審,將讀出同意案情,播放現場片段,並處理處理保釋爭議。
今早9時37分,因「818」及「831」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先後出庭,精神不俗,其中梁國雄已剪去一頭長髮。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劉慧卿、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黎智英一對子女等今早亦有到庭支持。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亦補充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指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到稍後日子。
是日聆訊控方再次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黎智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吳文遠,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梁國雄及陳皓桓,大律師吳宗鑾代表李卓人及何秀蘭,大律師布穎琪代表何俊仁、楊森及單仲偕,大律師潘定邦代表蔡耀昌。
何俊仁在庭外表示,2019年8月起,警方一律不批准舉辦任何遊行,但市民有強烈要求向政府表達。他說,10月1日是國慶日,市民應該有權利去發聲,又指當日遊行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他批評政府「秋後算賬」,要將他們放進囚牢,他估計,他們好大機會因為10.1集會或6.4集會等失去自由,但他說,「唔會後悔」,他又說,「因為我哋失去自由,使更多市民和平有序發聲,絕對義無反顧。」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他說,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押,又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交換控罪為公告未經批准集結罪。
瑞典駐港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
蔡耀昌認罪後在庭外稱,會一如既往地面對未來情況。
黎智英女兒(右)。
今早9時37分,因「818」及「831」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先後出庭,精神不俗,其中梁國雄已剪去一頭長髮。
何俊仁。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劉慧卿、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黎智英一對子女等今早亦有到庭支持。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交代將有被告認罪,惟辯方需時向在囚被告就同意案情索取指示,及後會播放案發片段約個半小時,故希望押後聆訊到11時半獲准。辯方亦補充昨午方收到修訂版本同意案情,並指因需依賴控方案情去求情,如胡官需要書面陳詞則今日未能準備,希望能押後到稍後日子。
何俊仁(左1)等人涉前年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開審。
是日聆訊控方再次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黎智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吳文遠,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梁國雄及陳皓桓,大律師吳宗鑾代表李卓人及何秀蘭,大律師布穎琪代表何俊仁、楊森及單仲偕,大律師潘定邦代表蔡耀昌。
何俊仁在庭外表示,2019年8月起,警方一律不批准舉辦任何遊行,但市民有強烈要求向政府表達。他說,10月1日是國慶日,市民應該有權利去發聲,又指當日遊行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他批評政府「秋後算賬」,要將他們放進囚牢,他估計,他們好大機會因為10.1集會或6.4集會等失去自由,但他說,「唔會後悔」,他又說,「因為我哋失去自由,使更多市民和平有序發聲,絕對義無反顧。」
陳皓桓。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他說,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押,又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張劍虹。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交換控罪為公告未經批准集結罪。
陳皓桓、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當日涉帶領群眾遊行。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開審。
何俊仁批評政府秋後算賬。
左起:何俊仁、蔡耀昌、楊森、吳文遠。
2019年立法會大樓遭示威者衝擊、佔領及闖入會議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藝人王宗堯,16日在法庭被判監禁74個月。
王宗堯與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14人被控暴動罪,劉頴匡及鄒家成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
藝人王宗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16日作出判刑,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名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