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網台節目透露,已去信法院,將在今天提堂時,認去年10 月1 日非法集結罪名。
民陣去年發起十一遊行,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未獲批﹐上訴亦被駁回,其後遊行仍舉行。當局早前就2019至2020年多個非法集會提控。上月法院就818流水式集會判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除判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和梁耀忠緩刑外,其他人即時入獄8至18個月不等;李卓人和黎智英另因前年8月31日的遊行,額外入獄多兩個月,總刑期為監禁14月。
陳皓桓在網台節目中解釋認罪原因,他說,他涉及4個集會,分別是2019年的10月1日、10月20日的集會 ; 2020年6月4 日、7 月1 日集會,4個集會結束後,都有暴力衝突發生。此外,4 個集會都沒有不反對通知書,因此,法官刑起點理應高過有不反對通知書的818集會。
818集會中,「長毛」梁國雄被判18個月,連第一次被判刑的何秀蘭也被判8個月,陳皓桓說,他涉及4個集會共14項控罪,估計「起跳」判刑18個月以上,因此選擇認罪,他估計,最快將是今天即時還柙。
一周前,香港法院審判2020年維園六四集會案,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等認罪,入獄4個月至10個月不等,陳皓桓選擇認罪,相信是希望獲輕判。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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