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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10名被告認前年十一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香港電台

黎智英等10名被告認前年十一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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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10名被告認前年十一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2021年05月17日 12:45 最後更新:13:4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10人,被指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10名被告各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吳文遠及蔡耀昌亦分別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8名被告的同一控罪獲法庭存檔暫不處理。

首四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全部承認控罪,控罪指他們前年9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一項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涉及前年 10 月 1 日港島區遊行,10 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楷及蔡耀昌。

法庭定於本月24日聽取各被告求情,並於本月2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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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決議 促停止誣衊抹黑及干預香港事務

2024年04月26日 04:25 最後更新:04:40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但歐洲議會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並應確保有關《香港國安法》及《條例》的評論公正、持平及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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