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最熱的話題是“猜猜誰是下任特首”。
在我來看,中央提出“愛國者治港”的要求,特別是人大常委會主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排除了一切“非愛國者”參選的可能性,那麼下屆特首人選的圖譜已經比較清晰。
此何謂也?
道理很簡單。中央已經使出了兩道板斧,一道是完成了《香港國安法》,一道是修訂了香港選舉法案,從而在政治層面牢牢掌握住香港的執政權。
未來的政治選舉、政治活動都必須在此範圍內進行,任何人、任何政團都不能潛越此紅線。
然而,引一句中央領導常說的話,“政治路線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香港任何有志參選者,除了必須遵循中央確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外,更要立心為民,立志改革,帶領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無此,就不要涉足參選事了。
長期以來,香港市民最大的關注點,也包括中央層面反覆提醒的房屋問題,下屆特首誰有決心解決或者緩和住房緊張,誰就會得到大家的認可和支持。因此,與其猜下任誰當特首,不如聚焦如何解決當下急迫的問題,特別是建制派應該群策群力,推動特區政府有為而治。
近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再建議他於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選擇沒有保育價值、公眾享受不高的效野公園邊陲地建造房屋方案。
梁建議政府需有“速辦、特辦”的態度面對困局,開發大欖郊野公園邊陲地段興建約二至三萬個居屋單位,以呎價六千元出售給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設資產及入息限制,唯一限制是不能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買家十年內必須自住,如要出售,只可原價回售給政府。
他在貼文中感歎,該建議在2019年遭到中止,而兩年過去了房屋問題持續惡化,呼籲雖然障礙重重,既得利益阻力巨大,但仍希望香港人能夠重新考慮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起居屋。
對於梁先生的建議是否可行,我們不妨比較一下兩屆政府對土地房屋政策理念和做法稍做比較,以便於看到這個問題的難度以及出路在哪裏。
上屆政府稱土地房屋是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土地政策分短、中、長期覓地,
本屆政府則分幾步走,以尋求社會共識再上馬。
上任之初設立土地專責小組展開公眾諮詢,意圖凝聚社會共識;第二步在一年半後提出短中期(即2026年時),發展棕地及私人農地,爭取填補800公頃缺口用地。
但兩年過去,發展局分兩階段合計檢視了450公頃棕地,認為有47公頃棕地有潛力發展公營房屋,期望6年內“生地”變“熟地”。這與800公頃用地需求相比,僅覓得47公頃棕地實在杯水車薪。
發展私人農地方面,政府的公私營合作計畫至今未見任何進展。
第三步是發展“明日大嶼”。由於本屆政府不幸遇到“反修例風暴”和疫情,所有造屋事項都停下來。
以填海來解決長期發展房屋策略,兩者沒有差異。但對於解決近中期房屋問題,則路向分歧較大。從實踐中看,現屆政府的公私合營計畫已告失效,可作討論的只有被否決的“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方案,其他建議不是被利益集團捆綁難以鬆動,就是遠水不及近火,無謂紙上談兵。
綜合梁先生在2017年提出的方案,採用大欖郊野公園近旁的170公頃用地中,用不超過100公頃作房屋建設,且該地段鄰近錦上路站及八鄉車廠,交通方便。
有專家更提議參考愉景灣的開發同時建造“無煙城”,以電動車接駁居民來往附近交通樞紐,以兼顧環保。
“方案”認為政府收回開發土地及建築成本,對庫房沒有損失;市民購入後如樓市升是自己賺,樓市跌也可原價回售政府,是雙贏政策。而且價格遠低於市價,可以吸引公屋戶入手,騰空公屋單位。
2019年否決效野公園近旁建屋的理由,不是認為不可行,而是擔心引起司法覆核,也就是不敢觸動。
我查了相關資料,被列入《效野公園條例》保護的土地,多以政府土地為先,甚少涉及私人土地。香港的土地面積只有25%已發展,其餘75%的土地仍保留較自然的面貌,其中有40%被列入《條例》受法定保護。雖然如此,但並非不能改動。
如大欖效野公園就曾被當局剔除過兩公頃土地,以興建三號幹線的引道,說明只要是香港發展需要,是可以適度改變土地用途的。況且,什麼土地應列入《效野公園條例》保護,並沒有國際慣例,如美國國家公園占國土面積僅約一成,而本港郊野公園占土地總面積四成,比例甚高。
現方案建議僅拿0.2%的香港郊野公園邊陲地,即可建3萬個居屋。如果試點做得好,再擴大10倍,拿2%郊野公園土地去興建3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對市民、對政府、對社會都是百利而無一弊的好事,何須怕司法覆核呢?
如今香港2萬多3萬元一呎的市區樓價,動輒2、3萬元的租金,剛畢業的大學生月薪只有1萬多元,在超高樓價和租金下,他們怎會沒有怨言?
即使我們不斷呼籲年輕人到大灣區、到海南島、到內地實習打拼成就事業,但香港始終是他們的家,除了敢於飛出去闖蕩,也需要回家棲息的小窩。
除了梁先生的方案,或許還有更好更快的建議,都值得大家拿出來討論。
中央已經為政府施政被“攬炒”鬆了綁,回歸了行政主導,司法覆核的風險也大大減低,只要在任者切實將房屋問題當作施政首務,加快內部程序審批,相信“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不是夢。
簡思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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