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官將於周四中午12時頒布判詞。
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將於6月23日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審理,將改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司長的決定,案件上周一由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李官將於本周四(5月20日)中午12時頒佈判詞。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有線電視片段截圖)
23歲唐英傑涉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的審訊,已排期於6月23日開審,預計為期15日。李官在上周聆訊中披露控方或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據了解,唐一方將反對加控申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加控事宜將於6月7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預計時間為兩小時。
23歲男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被告唐英傑。 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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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