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早前在內地刑滿返港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共3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進行提訊日,李宇軒由沈仲平大律師代表,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進行交付程序,獲蘇惠德總裁判官批准。

沈仲平大律師。

沈仲平大律師。

控罪指,被告李宇軒(30歲)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陳梓華、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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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又指李於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犯下上述罪行後、知悉或相信他有罪,與黎智英、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在無合法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協助李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

李宇軒。

李宇軒。

李宇軒另被控於去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亦即被告住所,無牌管有彈藥,包括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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