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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染疫居民3日入不到院 只能在家狂咳 「每天幾百人送院沒有病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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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染疫居民3日入不到院  只能在家狂咳  「每天幾百人送院沒有病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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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染疫居民3日入不到院 只能在家狂咳 「每天幾百人送院沒有病房了」

2021年05月18日 16:21 最後更新:05月20日 17:10

台灣本土疫情持續爆發,確診數連續4天破百,醫療處理量出現危機,民眾就醫難度大增。新北市新店區一名50歲男子曾去萬華茶室,本月16日確診,但到了18日下午仍無法就醫,只能在家狂咳,其家人不知如何是好,議員知情後協助打電話到衛生局關心,卻得到「每天都幾百人送醫,目前已經沒人力送醫,也沒有病房了」的回應。

疫症爆發地萬華茶室正進行清洗消毒。東森新聞雲圖片

疫症爆發地萬華茶室正進行清洗消毒。東森新聞雲圖片

據東森新聞雲報道,70多歲的張媽媽受訪表示,「兒子因為有去過萬華茶室,而該茶室有女服務生確診,本月11日起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因此到某間大醫院照X光,但醫生說這不是新冠肺炎,要我們放心。後來我們找了認識的護理師,協助安排篩檢,後來醫院在16號通知我們說,我兒子確診了,並會安排救護車來載。」

結果過了整晚,聽到不少救護車的聲響,卻沒有一架是來載張男的,張媽媽越想越不對,再聯繫衛生單位,又是得到,「會盡速安排就醫」的說法,接著不了了之。張媽媽向議員金中玉陳情,金中玉打電話到衛生局,得到「每天都幾百人送醫,目前已經沒人力送醫,也沒有病房了」的回應,議員深感不可思議,直呼「難道要民眾在家等死?這不就是放生了嗎?」

金中玉議員說,「由於張媽媽害怕被貼標籤,不敢告知周遭的鄰居,我派人送飯去給他們吃,再觀察居民下樓倒垃圾,很多人也輕忽沒有戴口罩!真的很讓人擔心,希望侯友宜市長可以趕緊設立方艙醫院,能夠把確診者集中在一個地方,不能因為醫療量能不夠就把確診者放在家裡,害其他家屬跟著被感染。」

金中玉說,「張媽媽到剛剛還是哭著跟我講話,現在根本不知道怎麼活,還是沒有救護車來載她兒子就醫,只能在家一直咳,都快喘不過氣了。」

衛生局表示,新店這起案例,目前的確還沒就醫,主要是因為近期本土個案爆量,救護車不斷出動送病患到醫院,每天都有好幾百人需要送醫,車子跟病房都沒有那麼多,所以只能先送情況更危急的病患,但仍會隨時電話關心其他等待就醫病患的狀況。

張媽媽一家四口(張媽媽、確診的大兒子、洗腎中的二兒子、在餐廳工作的小女兒)現在不知該怎麼辦,全家都在集體染疫的風險之中,只求外界能趕緊給予他們協助。

新北市政府被問到是否建造「方艙醫院」時,坦言已經在密集勘查地點,引發外界譁然。記者問台北市是否也會建立方艙醫院?台北市長柯文哲強調,現在台北市已經直接徵用大型旅館了,「蓋方艙醫院來不及!」

台北市長柯文哲召開防疫記者會。

台北市長柯文哲召開防疫記者會。

柯文哲回應,要設方艙醫院要時間,所以台北市直接徵用大型旅館,事實上從17日至今,只要是快篩陽性的,全部都收到檢疫所裡面,而18日有在其他時間診斷出陽性的,「今天前可以送到該去的地方,因為北市很迅速徵用大型旅館,所以問題很快解決掉,現在蓋方艙醫院來不及了!」

台灣出現疫情爆發擠兌醫療資源的典型狀況,由於病發者不能馬上獲得救治,往後死亡率就會直線上升了。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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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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