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以不正確酒家收據詐領交際費 前中原地產代理罪成還柙候判

社會事

涉以不正確酒家收據詐領交際費 前中原地產代理罪成還柙候判
社會事

社會事

涉以不正確酒家收據詐領交際費 前中原地產代理罪成還柙候判

2021年05月20日 20:14 最後更新:20:24

廉政公署表示,一名中原地產前代理以看來由四間酒家發出的收據,欺騙公司向他發還交際費共逾81,000元,他早前被廉署起訴,今天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案情透露,現年50歲的被告人黃冠瑋,於案發時為中原地產一名小組主管,在該公司西九龍一間分行任職,並獲准申請發還與客人聚餐或建立團隊精神活動的開支。被告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向中原地產提交兩份要求發還交際費的申請,當中包括6張看來由4間酒家發出的手寫收據。被告最終獲發還共逾13萬元。

中原地產前代理涉詐領交際費逾8萬元罪成,須還柙候判。資料圖片

中原地產前代理涉詐領交際費逾8萬元罪成,須還柙候判。資料圖片

惟廉署調查顯示,上述6張收據所顯示的金額並不正確,涉款合共逾81,000元,而涉及的四間酒家確認於其紀錄中沒有相關交易。中原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被廉署控以六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6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