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5日傍晚,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身亡,死因研訊今續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裁判官提供3項選項:死於自殺、不幸及意外。高官著陪審團考慮梁是否自殺時應考慮其意圖而非動機,例如參考其瀏覽紀錄等,而在案發當日梁沒有任何說話或有訊息表明有自殺意圖。
陪審團正就梁凌杰死因退庭商議。fb
高官續指,陪審團可考慮梁在6月15日即案發當日前的計畫,但梁當日沒有說話或訊息表明自殺意圖。若梁有意圖自殺的可能性比其他可能性高,方可得出自殺結論。另可根據證供考慮梁的意圖,如其電話的瀏覽紀錄、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或可證明梁當日在架上的意圖。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陪審團正就梁凌杰死因退庭商議。資料圖片
3女2男陪審團於10時13分退庭商議裁決。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