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人員在來港後需要接受醫學監察,並遵守相關條件。
隨著本港疫情緩和,政府批准已接種新冠疫苗的金融機構高層,在來港時豁免接受強制檢疫,包括受金管局、證監會或保監局監管的機構、持牌法團或保險經紀公司的全球或地區高層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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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已接種新冠疫苗的金融機構高層,可申請豁免抵港檢疫的安排,包括受金管局、證監會或保監局監管的機構、持牌法團或保險經紀公司的全球或地區高層管理人員,若要進行公務外訪,並已接種新冠疫苗,將可申請來港時豁免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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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在來港後需要接受醫學監察,並只能按照日程表進行必要公務活動,亦需由有點對點交通接送,不得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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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亦不應參與聚餐及社交聚會。若獲豁免者違反有關條件,將被取消豁免檢疫資格,並送往強制檢疫21日。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已接種疫苗的金融機構高層在抵港時可獲豁免檢疫。資料圖片
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更新接種新冠疫苗的暫擬共識建議,建議擴展XBB變異株mRNA疫苗為非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的初始劑次。
聯合科學委員會21日進行會議檢視最新科學實證,得悉現有供應的所有疫苗能減低重症和死亡的風險。專家亦得悉早期科研結果顯示,XBB疫苗可針對已成為本港主流病毒株的JN.1提供加強保護。
專家建議,在供應充足的前提下,建議擴展XBB疫苗的使用作為非高風險組別人士例如健康成人的初始劑次,而此類人士無須接種加強劑。市民仍可按個人意願,選擇接種其他新冠疫苗包括滅活及mRNA疫苗,作為初始劑次和加強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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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及接種加強劑的時間,委員會認為今年可沿用早前的建議,即高風險優先組別人士,無論以往曾接種多少劑數的疫苗,應在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新冠病毒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一針的加強劑以加強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