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向法庭申請的搜令,只可以獲取登記資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按實名制下,電訊商負責保管所有資料,執法部門若因有人涉違法,可向法庭申請搜令,而他們只可以拎登記資料,如持有人姓名、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強調接照現有法例進行。

政府推出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9月1日起實施第一階段。

政府推出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9月1日起實施第一階段。

他又指,全世界都有手機SIM卡實名制的做法,更指該草擬不複雜,所以條料6月4日刊憲不算急。

被問有國家實施實名制更難保障市民私隱,邱騰華強調,很多地方都有實施實名制,而本港很多案件,經警方調查,發現涉及「太空卡」等,難追查,認為要立法堵塞該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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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問電訊商須核實登記人資料,邱騰華表示,若有人刻意提供假資料來登記者,責任不在電訊商,而電訊商責任只是登記、核實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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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表示,收回來的10萬人意見中,包括支持和反對,亦有部分是發表意見,例如認為上限應否提高等,認為這些意見有助優化推出電話卡實名制。

對於新聞可否獲豁免,邱騰華認為無這個須要,因為電話卡實名制,登記資料,只是持有人姓名、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

邱騰華指,執法機構欲查登記者資料須向法庭申搜令。

邱騰華指,執法機構欲查登記者資料須向法庭申搜令。

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表示,如果用戶在店舖登記電話卡,電訊商會採用面對面核實方式;如果在流動程式或網站等電子平台登記,電訊商會採用「eKYC」方法,或要向當局提出執行方法。政府推出的「智方便」手機應用程式,亦可以作驗證登記。梁仲賢指,任何方法都不能做到滴水不漏,如果電訊商已盡力核實資料,但仍然出現問題,當局也不會懲罰及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