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日)落案起訴一名體育組織的副主席,控告他涉嫌披露受廉署調查人的身分及調查細節,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獲准保釋,將於明日(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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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鏡瑩,67歲,香港籃球總會(籃球總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被控一項披露受廉署調查人的身分及調查細節的罪名。
籃球總會副主席涉披露受查人資料 遭廉署起訴
被告於2020年5月中接受廉署人員會見,就一項貪污投訴的調查提供資料。廉署於調查期間揭發上述涉嫌罪行,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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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6月29日,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籃球總會執行委員會兩名高級體育幹事披露該項調查的受調查人身分及調查細節。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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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