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官把案件押至6月17日再處理被告的復還令。
中原地產前代理在2016至17年間,以6張看似酒家發出的收據,欺騙中原地產逾8萬1千元,早前被裁定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罪行性質嚴重,被告多次用單據欺騙僱主,考慮各項控罪涉及的金額,第一項控罪判囚7個月,另外5罪判囚4個月,考慮犯案手法及性質相同,刑期同期執行,判即時監禁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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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另根據《防止賄賂條例》要求法庭頒下「復還財產令」,下令50歲被告黃冠瑋償還案中得益的81,275元予中原地產,以防止代理人因干犯罪行而得益。辯方則透露被告已宣布破產,無力償還涉案金額,並指今早才得知控方申請復還令,需時處理及向被告索取指示。何官把案件押至6月17日再處理被告的復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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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報告及求情信內容指,被告為人孝順盡責,勤力工作,盡忠職守,定罪與其性格不一致。
地產前代理假單呃逾8.1萬交際費 判囚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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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中原地產小組主管,獲准申請發還與客人聚餐或建立團隊精神活動的開支。被告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向中原地產提交兩份申請,要求發還交際費,當中包括6張看來由不同酒家發出的手寫收據。被告最終獲發還共逾13萬元。惟廉署調查顯示,上述6張收據所顯示的金額並不正確,當中涉及逾8萬1千元,而涉及酒家確認沒有相關交易。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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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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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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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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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