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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衝燈撞電單車 柳俊江認危險駕駛

社會事

涉衝燈撞電單車 柳俊江認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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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衝燈撞電單車 柳俊江認危險駕駛

2021年06月03日 12:09 最後更新:13:14

傳媒人柳俊江前年12月在尖沙咀駕車時,未有依交通燈號停車,而撞上一輛電單車,今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至6月17日判刑,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柳獲准保釋候判,期間不得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柳俊江衝燈撞電單車。

柳俊江衝燈撞電單車。

案情指,柳俊江在前年12月29日晚上駕駛一輛私家車,從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開出,及後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上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因而倒地受傷並送院接受治療,及後須請19日病假。

柳俊江衝燈撞電單車。

柳俊江衝燈撞電單車。

資深大律師許紹鼎為40歲被告柳俊江求情指,柳與妻子正在分居,並育有一對分別4歲及6歲的子女,正努力做好父親角色,望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或其他非監禁式刑罰。許另引述4宗案例指,本案沒有人嚴重受傷,性質較同類案件輕微。

柳俊江。資料圖片

柳俊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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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電單車載朋友穿插元朗區 13歲男童涉7宗罪被捕

2024年04月09日 07:30 最後更新:08:27

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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