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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學生涉垃圾堵路軌襲警等3罪 待索文件下月再訊

政事

男大學生涉垃圾堵路軌襲警等3罪 待索文件下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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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學生涉垃圾堵路軌襲警等3罪 待索文件下月再訊

2021年06月03日 16:53 最後更新:16:54

網民前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堵路。當日早上港鐵東鐵綫沙田與大圍站之間路軌被賭,列車服務一度暫停,期間18歲男大學生疑因在鐵路上放置一袋垃圾及管有64根鐵釘被捕。男生事隔一年多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安全、襲警等3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答辯。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14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後再訊,期間男生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居住在提供的住址,住址若有變更須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法院。資料圖片

現為大學一年級生的被告李澤輝(18歲),首項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大圍文林路近燈柱EB7042,意圖危害燈柱附近鐵路上車輛乘客的安全,將一袋垃圾非法及惡意擲於或橫置於鐵路上。

當日東鐵綫遭人用雜物及單車等堵路令列車服務暫停。資料圖片

當日東鐵綫遭人用雜物及單車等堵路令列車服務暫停。資料圖片

前年大三罷期間,港九多區都有人堵路。資料圖片

前年大三罷期間,港九多區都有人堵路。資料圖片

第二項控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警員區國雄。

去年11月三罷行動,兔區均有堵路情況。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三罷行動,兔區均有堵路情況。 資料圖片

第三項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64根鐵釘,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財產,即車輛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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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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