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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兩人涉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消息指包括支聯會鄒幸彤

政事

警拘兩人涉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消息指包括支聯會鄒幸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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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兩人涉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消息指包括支聯會鄒幸彤

2021年06月04日 10:39 最後更新:12:13

鄒幸彤之前曾暗示自己將前往維園。

今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支聯會原擬今晚在銅鑼灣維園舉行的「六四」集會被警方禁止。據悉,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早被捕,涉及公布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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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捕,涉及公布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鄒幸彤之前曾暗示自己將前往維園。

蔡耀昌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鄒幸彤被捕事件。

法新社拍下鄒幸彤懷疑被探員拘捕的過程,片中見到戴橙色口罩、穿黑衣紮起馬尾的鄒幸彤,在中環被便衣探員帶上相信是警方的私家車。

蔡耀昌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鄒幸彤被捕事件。

警方今早9時半前表示,將於中午左右就拘捕兩人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在新界南總區總部正門會見傳媒。消息指,另一名被捕人士為一名在網上發布信息年約20歲的男學生。

中區警署一輛探員警車,早上高速駛離警署,私家車後座有一男一女。

據了解,鄒幸彤先被帶返中區警署扣留,及後再被帶到新界南總部調查。消息傳出後,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而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聯絡上鄒幸彤的律師代表,知道鄒幸彤今早被捕,並被帶到新界南警察總部。親身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事件的他表示,非常關心和擔心鄒幸彤的情況。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

而中區警署一輛探員警車,早上高速駛離警署,並於中港道逆線行車。私家車後座有一男一女,暫未能證實是鄒幸彤。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之前曾表示,今晚8時將以「個人名義」去守32年來的約會,並「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暗示自己將前往維園。而鄒幸彤原定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接受訪問。

中區警署。

警方日前禁止支聯會原定今晚在維園舉行的「六四」燭光集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駁回支聯會提出的上訴。保安局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警方也呼籲市民避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亦避免作任何公告及宣傳。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小圖為鄒幸彤。資料圖片)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小圖為鄒幸彤。資料圖片)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捕,涉及公布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捕,涉及公布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

法新社拍下鄒幸彤懷疑被探員拘捕的過程,片中見到戴橙色口罩、穿黑衣紮起馬尾的鄒幸彤,在中環被便衣探員帶上相信是警方的私家車。

蔡耀昌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鄒幸彤被捕事件。

蔡耀昌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鄒幸彤被捕事件。

警方今早9時半前表示,將於中午左右就拘捕兩人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在新界南總區總部正門會見傳媒。消息指,另一名被捕人士為一名在網上發布信息年約20歲的男學生。

蔡耀昌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鄒幸彤被捕事件。

蔡耀昌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鄒幸彤被捕事件。

據了解,鄒幸彤先被帶返中區警署扣留,及後再被帶到新界南總部調查。消息傳出後,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而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聯絡上鄒幸彤的律師代表,知道鄒幸彤今早被捕,並被帶到新界南警察總部。親身到新界南警察總部了解事件的他表示,非常關心和擔心鄒幸彤的情況。

中區警署一輛探員警車,早上高速駛離警署,私家車後座有一男一女。

中區警署一輛探員警車,早上高速駛離警署,私家車後座有一男一女。

而中區警署一輛探員警車,早上高速駛離警署,並於中港道逆線行車。私家車後座有一男一女,暫未能證實是鄒幸彤。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之前曾表示,今晚8時將以「個人名義」去守32年來的約會,並「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暗示自己將前往維園。而鄒幸彤原定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接受訪問。

警方日前禁止支聯會原定今晚在維園舉行的「六四」燭光集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駁回支聯會提出的上訴。保安局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警方也呼籲市民避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亦避免作任何公告及宣傳。

中區警署。

中區警署。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小圖為鄒幸彤。資料圖片)

有記者在中區警署外等候。(小圖為鄒幸彤。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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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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