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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查拒下車兼驅車撞警車 2男被控阻差辦公及危駕等罪

社會事

遇查拒下車兼驅車撞警車 2男被控阻差辦公及危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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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查拒下車兼驅車撞警車 2男被控阻差辦公及危駕等罪

2021年06月08日 14:23 最後更新:14:24

28歲男文員及28歲無業男涉於去年4月被警方截查時拒絕下車,並涉駕駛車輛撞向警車。二人今就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等罪於西九龍法院受審。辯方質疑司機因意外而溜前,曾打開司機門及被拉下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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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表示警員截停兩名被告的私家車時,二人沒有離開車廂,車門被鎖上。司機男文員曾開門,但隨即把車輛向前駛。而乘客無業男涉嫌管有的雨傘則構造扎實,「實實在在的不銹鋼」,傘柄與帆布位可分開,有別於一般市面的雨傘。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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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透露將爭議男文員沒有阻撓警員的行為及意圖,及其駕駛行為是否低於應有水平。無業男則爭議當時行為是否構成阻礙,及是否有意圖以涉案雨傘傷人。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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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傳召高級警員許浩賢,他當日負責駕駛警車於洗衣街一帶巡邏,留意到左後方有涉案可疑車輛,於是按高級督察高國權指示,駛向該車的正前方將其截停。車內警員下車並指示司機「落車,熄匙」。惟司機沒有聽從指示,並以時速5至10公里溜前。許下車上前協助,嘗試在司機位剎停私家車但不成,直至私家車左前方撞向警車右後方乘客位近腳踏位置停下,造成8至10厘米的刮痕。

二被告今就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等罪於西九龍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二被告今就阻差辦公及危險駕駛等罪於西九龍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依次為男文員陳棟材(28歲)和無業的曾焌熙(28歲)被控去年4月30日,在旺角近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阻礙高級督察高國權、警員21793秦偉明,以及警員18434林浩翔執行職務。陳棟材另被控同日同地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曾焌熙則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指他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帶有可拆除金屬杆的可伸縮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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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電單車載朋友穿插元朗區 13歲男童涉7宗罪被捕

2024年04月09日 07:30 最後更新:08:27

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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