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1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遊行,晚上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事隔一年多,再有3男1女被控於旺角區參與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
廖煒健
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5日處理答辯,各人獲准以原有3,000元現金擔保,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另應控方申請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去警署報到2次。其中29歲地盤工人申請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獲准,嚴官額外下令他需守凌晨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
九龍城法院
被告廖煒健(左)及陳眧宇(右)。
被告依次為陳眧宇(29歲,地盤工人)、李國瑋(19歲,無業)、廖煒健(25歲,工程師)及鄭穎姿(21歲,無業),4人同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憑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陳眧宇
鄭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603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速的裝置。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