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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近3年前女友突聯絡要返舊物 台男困惑:分手不是很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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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近3年前女友突聯絡要返舊物 台男困惑:分手不是很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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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近3年前女友突聯絡要返舊物 台男困惑:分手不是很灑脫?

2021年06月11日 10:39 最後更新:17:53

網友估:想復合的藉口

戀人分手後是否還可以做朋友?多數人會選擇一刀兩斷追求新生活,不過也有人始終難忘舊情。最近,有台男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分手了近3年的前任交往對象,最近突然又聯絡自己,更詢問往日所使用過的舊物是否還在,令男子十分困惑,直言「當初離開時不是很灑脫?」貼文曝光引來大批網友熱議。

Getty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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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男網友在Facebook群組「爆廢公社公開版」上載一張對話截圖,表示突然收到分開快3年前女友的訊息,詢問「我的東西還在嗎?」讓男子納悶回應「啥,我幫你留了1年多,都不知道你要不要,所以已經丟了。」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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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似乎不死心又問「全部嗎?筆電也是嗎?」,當得到全都已經丟了的回應後,卻以責怪的態度寫道「雖然是我不好意思東西放太久,但要處理之前,應該先問一下我吧,那新的筆電」令台男十分無語,驚呼「當初離開時不是很灑脫?」連私人物品都沒有帶走。

Getty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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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見了之後紛紛留言表示「自己去垃圾場找」、「快三年的筆電就算是新的,其實也算是準回收品了」、「過這麼久了,也是滿誇張的啦」、「沒收個保管費就不錯了」。也有網友猜測「想吃回頭草的感覺!」、「他可能想跟你復合找話題聊吧!發現你根本沒有留戀,惱羞成怒」。

Getty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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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研究生戀上已婚教授 不滿遭始亂終棄上網貼對方裸照報復

2023年05月08日 19:13 最後更新:21:32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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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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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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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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