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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視藝女生藏螺絲批罪成候判 官拒接納為取材到示威現場

政事

浸大視藝女生藏螺絲批罪成候判 官拒接納為取材到示威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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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視藝女生藏螺絲批罪成候判 官拒接納為取材到示威現場

2021年06月11日 17:03 最後更新:17:06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行動,多區市民響應堵路及癱瘓交通,事後警方大規模清場並拘捕多人。21歲浸大女學生被指藏螺絲批意圖損壞欄杆,早前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梁嘉琪裁判官今於九龍城法院指,女生辯稱當日到現場乃蒐集美術創作素材,卻將馬路上撿到的物品據為己有,而她被捕時已戴上的勞工手套,明顯是在損毀鐵欄時用於保護雙手,因此裁定她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

九龍城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九龍城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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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浸大修讀視覺藝術學士課程的被告自辯指,當日為實地觀察及取材而到場,但未有於現場拍攝。惟辯方的呈堂證物顯示,被告的作品包括影像及照片。梁官認為此乃偏離被告的創作方式,而且被告稱當時沒有足夠時間拍攝,卻有空餘時間於路上檢查涉案物品。

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資料圖片

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資料圖片

梁官又指,被告於地上執拾螺絲批、螺絲及手套的時候,沒有確認物品是否已有物主就據為己有,直言其行為有一定的風險且難以理解。加上被告聲稱與朋友走散,卻沒有使用隨身攜帶的手提電話聯絡對方,形容被告說法牽強,只為自己的行為作掩飾。

針對被告當時的裝備,梁官認為涉案的螺絲及螺絲批放置於斜孭袋乃為了方便取出。而被告當日亦有攜帶豬嘴、護目鏡等示威者常用物品,又身穿深色衫,目的只為了隱藏身分。至於被告戴的勞工手套,明顯是在損毀鐵欄時用作保護雙手,因此不接納被告指為取材而到現場的說法。

前年大三罷期間,港九多區都有人堵路。資料圖片

前年大三罷期間,港九多區都有人堵路。資料圖片

被告楊明芳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九龍城聯合道與金城道交界管有一支螺絲批,意圖損壞香港政府的欄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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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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