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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多區有人羣集結 警方至少拘捕3人

政事

全港多區有人羣集結 警方至少拘捕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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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多區有人羣集結 警方至少拘捕3人

2021年06月12日 23:55 最後更新:06月13日 00:27

警方表示,早前網上有人煽動市民在今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亦有人今日在全港不同地區集結,包括在旺角多處推倒雜物堵路,更有人在朗豪坊內高叫涉嫌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的口號,警方遂於相關地區採取執法行動。

截至晚上十一時,至少3男被捕,年齡介乎15至19歲,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和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警方旺角拘捕一男子。警方截圖

警方旺角拘捕一男子。警方截圖

另外,至少10人涉干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的相關罪行而被票控。

警方FB圖片

警方FB圖片

警方嚴厲譴責示威者危害公共衞生和公共安全的行為,會繼續在全港各區執法,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

旺角有人群叫口號,一男子被捕。警方截圖

旺角有人群叫口號,一男子被捕。警方截圖

旺角有人群叫口號。

旺角有人群叫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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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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