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於下周三開審,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官發現辯方律師團隊額外加入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質疑2人是以法援還是私人方式聘用。辯方遂指2人是以免費義務性質(Pro Bono Basis)協助審訊。法援署重申只同意在審訊中資助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不會以公帑額外資助其他大律師,亦希望只由原定獲批的辯方律師團隊進行審訊。法庭現休庭待雙方索取指示,案件押後至下午兩點半再續。
23歲被告唐英傑原由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劉偉聰及陳碧琪代表,律政司派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3名法官法官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發現辯方律師團隊中額外加入了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郭兆銘遂解釋祁志只會負責在審訊中盤問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而郭兆銘仍會全權負責辯方律師團隊,惟3名法官表示不滿,並質疑兩名額外大律師的訟費如何處理。
法援署在2021年6月15日的信件中指明,只批准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劉偉聰代表被告唐英傑,不贊成辯方律師團隊中有兩名資深大律師及兩名大律師。彭官亦指一般審訊由不同大狀盤問或陳詞的情況雖不罕見,但一向是全個律師團隊均是法援署指派,又或全個律師團隊均是私人聘用。周天行則指法援事宜不應由法庭決定,有關的矛盾應由法援署及辯方律師團隊自行解決。
23歲被告唐英傑涉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的審訊,已排期於6月23日(下周三)開審,預計為期15日。控方早前獲准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