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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私了」被控暴動等罪 改聘私人律師押下月杪答辯

社會事

裝修工涉「私了」被控暴動等罪 改聘私人律師押下月杪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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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私了」被控暴動等罪 改聘私人律師押下月杪答辯

2021年06月16日 13:08 最後更新:13:14

前年9年21日大批市民到元朗就7.21事件靜坐示威,有市民疑遭「私了」。26歲裝修工人涉參與「私了」被控暴動等罪,今日原於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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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今透露被告已解聘原有法援律師,改聘私人律師,需時索取法律指示,法官姚勳智把案件押至7月28日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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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澧圖(又名陳楚峰)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刑事損壞及有意圖而傷人罪。

區域法院裁定眾被告各控罪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裁定眾被告各控罪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同案另外兩人,31歲送貨員張裕泰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暴動及刑事損壞罪;17歲中六生羅曉鋒則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兩項刑事損壞罪。

前年9年21日大批市民到元朗靜坐示威。資料圖片

前年9年21日大批市民到元朗靜坐示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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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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