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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學生襲警等3罪成 官指被告說法全屬捏造有違常理

社會事

19歲學生襲警等3罪成  官指被告說法全屬捏造有違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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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學生襲警等3罪成 官指被告說法全屬捏造有違常理

2021年06月16日 13:36 最後更新:13:38

19歲學生涉嫌參與前年10月九龍區衝突,早前否認襲警及擾亂公眾秩序等三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早前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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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念慈裁判官今在九龍城法院質疑男生投訴被捕後多次遭警員掌摑,但卻從未於警署致電父母時提及事件,直至其後錄口供才拒絕並詢問警員可否前往醫院,形容其說法全屬捏造、有違常理,終判他全部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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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男生需還押,不過鄭官指本案罪行需要一定程度的紀律訓練,明言不會考慮更生中心的刑罰。

被告陳秉臻。資料圖片

被告陳秉臻。資料圖片

案發時18歲的被告陳秉臻被控兩項襲警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指稱他於去年10月20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18423及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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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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