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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促撤唐英傑律師團隊 批評能力倘不足最初不應接案件

政事

江樂士促撤唐英傑律師團隊 批評能力倘不足最初不應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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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促撤唐英傑律師團隊 批評能力倘不足最初不應接案件

2021年06月18日 09:43 最後更新:09:53

江樂士評論認為同類案件一般應由法援署指示的律師團隊負責整個審訊。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將於下周三開審,獲法援資助的被告唐英傑前日於高等法院預審時,申請增加兩名義務協助的代表大律師,遭法庭質疑下輾轉放棄申請,沿用原本律師團隊。《星島日報》向法援署書面查詢事件回應,事隔兩日至截稿前仍未接獲法援署回覆。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法援署應撤回原訂批出律師團隊,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亦批評若原有的律師團隊自覺能力不足,最初就不應接下案件,應示意法援署另請高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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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去年七月一日涉嫌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唐英傑獲法援資助,原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及陳碧琪代表,前日向法庭申請增加兩名代表大律師,包括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免費義務協助審訊,而祁志只會負責在審訊中盤問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不會參與審訊的其他部分。

唐英傑 資料圖片

唐英傑 資料圖片

沿用原本律師團隊

惟法援署表明不同意,而法庭亦直言有保留,關注辯方同時有法援和私人委聘的兩組大狀,會衍生公帑運用和法律責任的問題,及後辯方放棄申請,決定沿用法援署批准的律師團隊,但保留另一位早前已參與本案的義務大律師陳碧琪。

江樂士評論認為同類案件一般應由法援署指示的律師團隊負責整個審訊,獲法援署同意的個別特殊情況下,常見例子包括盤問醫學或精神科專家證人時,律師團隊可額外委聘專家提供意見以助盤問,惟情況少有。江樂士續指如果有律師代表自覺能力不足,最初就不應接下案件,應示意法援署另請高明。江樂士指出如被告獲律師代表免費義務協助審訊,而且被告樂意接受,則法援署應撤回原訂指示律師團隊,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江樂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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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歲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的審訊,已排期於下周三開審,預計為期十五日。控方早前獲准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八〇——二〇二〇。

江樂士表示,法援署應撤回原訂批出律師團隊,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江樂士表示,法援署應撤回原訂批出律師團隊,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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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CECC報告帶政治動機 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

2023年05月12日 13:12 最後更新:14:29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本周四(5月11日)發表名為「一國兩制:香港的政治犯和法治的侵蝕」(One City, Two Legal Systems: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the Eros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報告,指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助長破壞基本法律權利」,如陪審團審訊和無罪假定原則,「任意拘留逾千名政治犯」,「削弱香港曾受人尊崇的法治和獨立司法制度」,更列出29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敦促美國政府制裁。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此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只是為了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為美國國會及報告作者帶來恥辱。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CECC報告指行政長官至今最少委任了29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遴選過程極不透明,行政長官辦公室甚至拒絕透露大多數獲委任法官的姓名,而缺乏透明度不僅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還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性」。CECC從媒體報導的國安案件,得知29名法官曾審理國安法案件,依次為陳仲衡、陳兆愷、陳嘉信、陳慶偉、陳廣池 、鄭念慈、張舉能、周家明、朱芬齡、霍兆剛、香淑嫻、關淑馨、郭偉健、林文瀚、羅德泉、李運騰、彭偉昌、彭寶琴、潘兆初、李素蘭、李義、蘇惠德、蘇文隆、司徒敬(Frank Stock )、杜麗冰、謝沈智慧、胡雅文、嚴舜儀及楊振權,促請美國政府利用《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所賦予的權力,對此29名法官實施制裁,以對抗「香港的民主自由受到侵蝕的情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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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認為《香港國安法》「衍生出一個平行法律制度」,「削弱司法獨立」,「剝奪刑事案被告應有的基本法律權利」,而特區行政長官委任香港現任法官作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任期為一年,如指定法官有危害國家安全言行則會被終止資格。委任安排、短期任期及欠缺免職標準「與司法獨立原則相悖」,有香港律師察覺到「經常作出定罪裁決的法官會獲得晉升機會作為獎勵」,而「遵循普通法的法官職業生涯則停滯不前」,舉例有兩名法官裁定示威者無罪後被親中人士譴責,「遭調派去處理非刑事事宜」。

《香港國安法》亦授權律政司司長決定案件是否陪審團審訊,又由行政長官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決定均不受司法覆核挑戰,截至2023年2月,並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是由陪審團審訊,「違背《基本法》的基本權利保障」。報告列舉出指定法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拒絕人身保護令申請、不容許案件由陪審團審訊、「裁定警方搜查及檢取的權力勝過新聞自由及私隱權」、裁定被告罪成及判囚,「懲罰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公民參與權的人士」。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CECC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認為這份粗製濫造的報告只不過是想讓中國難堪。江樂士認為任何在香港被控刑事罪行的人士,都有權獲得公平審訊,如非證據確鑿及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都不會被判有罪;被定罪的人亦有權上訴,可見案件公正的結果可獲保障。

江樂士強調CECC想恐嚇香港法官的卑鄙企圖不會成功,而且香港法官會按司法誓言的要求,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及秉行公義。另外,香港在《2022年法治指數》中的整體排名維持高位,在全球14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22位,領先於只排名第26位的美國。江樂士認為CECC理應表揚香港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非以政治動機作出損害。

江樂士形容CECC報告是歪曲事實的滑稽之作,預料美國總統拜登只會把報告扔進垃圾箱。江樂士提到報告中提及的某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階段,而報告作者藉報告提倡制裁法官來威脅司法機構,有可能犯了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認為警方可就此作出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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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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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山莊。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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